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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做好 2020 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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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9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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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轄市、濟源示范區、省直管縣(市)教育局,各高等學校:
2020 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(以下簡稱成人高考)工作要以習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嚴格按照教育部辦公 廳《關于做好 2020 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學廳 〔2020〕11 號)的要求,統籌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和成人高考工 作,進一步加強考試招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,切實保障廣 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,切實保證成人高 考公平公正,確保我省成人高考工作安全、規范有序。現就有關 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強組織領導,確保成人高考安全穩定
1.強化主體責任意識。各級招生委員會是本行政區域內成人 高考防疫、成人高考組織、治理考試環境、維護考試招生安全穩 定、整肅考風考紀的責任主體,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,教 育行政部門分管負責同志、高校分管負責同志和招生考試機構主 要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,各級招委會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對 本部門成人高考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負全責。各地各高校要加強對 成人高考工作的組織領導,層層落實考試安全工作責任,逐級簽 訂考試安全責任書,把安全保密工作責任落實到崗、到人。要嚴格執行高校考試招生管理工作八項基本要求,重大問題決策要及 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,并報告省教育廳。成人高考必須全部安 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進行。各類學校都有責任承擔國家 教育考試工作任務,對需要作為考點的,有關學校要全力配合, 做好安排,確保考試順利進行。 2.強化疫情防控意識。各地各高校要根據教育部辦公廳國家 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國家教 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》的通知(教學廳〔2020〕8 號)、 《河南省 2020 年成人高校招生組考防疫工作指南》(附件 1)有 關要求,結合本地本校實際,認真研判本轄區疫情情況,進一步 細化完善成人高考組考防疫工作方案,并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疫 情防控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實施。要做好對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 健康監測、登記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。要對信息確認場地、考點考場、試卷保密室、考務室、視頻監控室等工作場所逐一進行消毒,保證環境衛生和良好通風。信息確認點要增設一名專職負責 人處置涉疫常規工作和突發事件;考點要增設一名副主考專職負 責處置涉疫常規工作和突發事件,具體人員由當地衛生健康部門 或疾控機構安排。要預備充足的防疫物資,設置具備防護隔離措 施的專用防疫特殊通道、備用隔離考場和備用考場。要對信息確 認工作人員、考務人員開展疫情防控和考試安全培訓,確保各項 措施落實到位。 3.強化各部門主動協調意識。各級招委會要按照“分級管理、 逐級負責”“誰主管、誰負責”的原則,制定本轄區考試環境綜合 治理工作方案,將工作和責任分解到有關部門,做到分工細致、 職責明確、措施到位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要主動 與當地宣傳、公安、工信、保密、市場監管、衛健委、交通等部 門聯系,爭取各方面的支持配合,繼續集中開展凈化涉考網絡環 境、打擊銷售作弊器材、凈化考點周邊環境、打擊替考作弊等專 項行動,綜合治理考試環境。要完善細化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,針對成人高考報名信息確認、考試、評卷期間可能發生的疫情傳 播以及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,組織開展應急演練。要加強對輿情 和突發事件的研判預警,依法依規妥善處置突發事件。 4.強化考試安全防范意識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 構要建立健全考務及安全保密人員的管理制度,選聘信得過、靠 得住的人員承擔考務和安全保密工作,關鍵崗位要雙崗雙責,點崗位要一崗多控、人技聯防,形成既相互銜接又有效制約的工作機制。嚴密做好考務組織和考場管理,精準實施考務操作,強 化考風考紀監督,充分發揮標準化考點的作用,提升考試實時監 控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,有效防范和打擊有組織的群體性作弊、 替考以及利用無線通訊工具作弊等違規行為。要加強對考試安全 工作責任制檢查落實,全面梳理排查近年來成人高考存在的薄弱 環節和漏洞,發現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,確保試卷在制卷、運送、 發放、回收、保管、施考、評卷等全過程的安全保密。 二、加強招生宣傳,確保招生工作規范有序
5.健全公開透明、公正公平的招生工作體系。積極推進“十 公開”,全面、準確、及時公開招生政策、高校招生資格(含函授 站點)、高校招生章程、高校招生計劃、考生資格、錄取程序、錄 取結果、咨詢及申訴渠道、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和錄取新生 復查結果。要進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示制度,認真落實信息公開 責任制,按照責任分工履職盡責,高質量完成各自信息公開任務。 6.加強正面宣傳,把握輿論導向。各地要充分利用主流媒體 和新媒體,大力宣傳成人高校招生政策,嚴格落實教育部有關文 件精神,特別是從明年起將暫停實施資格生政策宣傳。積極配合 當地退役軍人主管部門做好退役軍人事務部等 12 個部門聯合下 發《關于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》(退役軍人 部發〔2018〕26 號)中有關“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高職(專科) 畢業的退役軍人報考成人高校專升本可免試入學”的宣傳工作。加強政策解讀、志愿填報、信訪查詢等服務工作。加強網絡輿情監控,及早發現、有效應對不實宣傳和惡意炒作,防止招生詐騙 等有害信息傳播。適時開展招生欺詐預警或案例宣傳,提醒考生 和家長避免上當受騙。招生報名、考試和錄取期間,各地和高校 要向社會公開違規舉報電話和咨詢電話,安排專人接訪,及時妥 善處置招生信訪問題。 三、加強考試管理,確保各項政策落到實處
7.進一步優化報名管理辦法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 機構要做好考生網上報名的組織工作,加強網上報名、網上填報 志愿、上傳身份證信息、網上繳費和自行打印準考證的指導。在 當地防疫部門的指導下,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,合理安排信息 確認點,采集考生相關信息,要求考生對網上報名信息進行現場 簽字確認,提醒考生在考前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,并簽訂成人高 校招生考生承諾書、疫情防控承諾書。對專科以上學歷有要求的 考生,實行學歷網上在線審核告知制度。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實行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,誰審查,誰簽字,誰負責。
8.認真落實《居住證》政策。為防范有組織的大規模考生異 地報考,各地要嚴格按照《居住證暫行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 663 號)、《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居住證實施辦法的通知》 (豫政〔2016〕76 號)的要求,在我省報考成人高校的省內異地、 外省(市、區)籍考生,實行考生除持有《居民身份證》外,還 應持有當地公安部門辦理的《河南省居住證》進行信息確認。 9.認真落實國家照顧政策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、招生考試機構和高校要切實與有關行政職能部門相互配合,進一步細化操作 流程,加強對申請“錄取及投檔照顧政策”考生和免試入學考生 的資格審查和公示,未經公示和公示不通過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 相關照顧政策。 10.強化考試招生全程監督。在豫招生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 要求,切實做好計劃編制工作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落實考 試招生工作的監管責任,加強事前事中事后監管。要認真履行對 高校函授站點監管職責,嚴格控制標準和條件。要會同教育紀檢 部門加強對報名、考試、評卷、錄取全過程監督,重點督查高校 虛假宣傳、違規承諾、降低收費標準和培養質量進行生源競爭等 行為。要嚴格執行招生規定、招生計劃和信息公開等要求,嚴格 遵守高校招生“十嚴禁”“30 個不得”等招生工作紀律。錄取工 作結束后,各高校要將錄取通知書統一寄送考生本人,不得由他 人轉交。新生入學報到時,高校要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, 對新生報到所需錄取通知書、身份證、加分照顧和免試入學資格 證明等材料與錄取新生名冊、電子檔案逐一進行比對核查,并通 過“人臉識別”等技術嚴防冒名頂替。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 作假、違紀舞弊者,一律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。 11.加強數據管理,確保數據安全。省招辦要加強對網上報 名、網上評卷和網上錄取系統的維護與管理,及時進行數據備份, 確保系統安全和數據安全;承擔網上評卷任務的高校要加強領導,統籌安排,科學制定評卷細則,有效控制評分誤差,維護好網上評卷網絡環境,確保評卷數據安全。
12.加大違規違紀違法查處力度。對成人高考報名、考試、 評卷、錄取過程中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,視情節依照《中華人民 共和國刑法》修正案(九)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《國家教育 考試違規處理辦法》(教育部令第 33 號)和參照《普通高等學校 招生違規處理暫行辦法》(教育部令第 36 號)有關規定嚴肅處理, 并依法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。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,依 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》和《事 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》相關規定嚴肅處理。對因教育行 政部門、招生考試機構、高校疏于管理,造成考場秩序混亂、作 弊情況嚴重、招生違規嚴重的,對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 人員,依照《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》等進行嚴肅追責問責;涉嫌 犯罪的,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。對于刻意隱瞞病情或者不 如實報告發熱史、旅行史和接觸史的,以及在考試期間不服從考 點防疫工作安排的,將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》、《關 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》等 法律法規予以處理。 其他未盡事宜,按照《河南省 2020 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規定》
(附件 2)要求執行。
附件:1.河南省 2020 年成人高校招生組考防疫工作指南
2.河南省 2020 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規定
3.2020 年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疫情防控承諾書
4.駐豫國家特大型企業名單(13 個)
5.河南省蘇區縣、山區縣(市)、貧困縣名單(61 個)
2020 年 8 月 31 日
附件 1
河南省 2020 年成人高校招生組考防疫 工 作 指 南
為貫徹落實《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 機制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》(國發明 電〔2020〕14 號)和省委、省政府關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有 關要求,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和信息確認、組考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和身體健康,依據教育部辦公廳、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印發的《新 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》(教學廳〔2020〕8 號),現就做好我省成人高招信息確認和組考防 疫工作制定如下指導意見。 一、加強組織領導
1.完善防疫領導工作機制。各省轄市、濟源示范區、省直管縣(市)應在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教育系統工作專班和招生考試委員 會(以下簡稱“招委”)的統一領導下,建立由衛生健康部門、教 育部門、招生考試、疾控和醫療機構等部門組成的成人高招防疫工 作領導小組,明確組成部門職責任務,加強對成人高招各環節防疫 工作的組織領導,負責成人高招期間涉疫突發事件處置。 2.強化統籌協調和銜接溝通。各地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領導下,由招委統籌協調報名、考試相關事宜,做好招委成員單位和招生考試機構之間的銜接溝通,確立信息確認和考試期間疫情防控的 會商、監測、預警、處置等機制。 3.落實疫情防控責任。按照疫情防控屬地管理原則,各地對本 地成人高招疫情防控工作負總責。信息確認點負責做好考生信息確 認期間的疫情防控,考點學校負責本考點考生考試期間疫情防控。 二、健全制度機制
1.完善信息確認、組考防疫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。各地教育行 政部門要會同衛生健康部門、疾控和醫療機構,把保障廣大考生、 信息確認及組考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第一要務,依 法、科學、精準、因地制宜制定防疫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,報當地 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審定后實施。 2.完善保障制度。各級招委要加大信息確認、組考防疫資金保 障協調力度,確保防疫經費、設施設備、物資物品等充足到位。 3.嚴格執行報告制度。各地要對參與信息確認和考試工作人員 進行健康排查,精準掌握所有工作人員有無發熱咳嗽等癥狀。工作 開始前 3 天內,參與信息確認和組考工作人員由所在單位每日進行 體溫測量和健康狀況監測,并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,任何單位和個 人不準瞞報、漏報、緩報。工作開始前 3 天內有發熱癥狀的不得參 與信息確認和組考工作。 4.加強信息確認點和考點防疫力量。當地衛生健康部門要為每 個信息確認點和考點增派 1 名防疫負責人(副主考)、1 名防疫工作人員和 1 名醫務人員,組成衛生防疫組,專職負責信息確認和考試期間涉疫突發事件處置、防疫培訓和防疫消殺指導等工作。
三、落實防疫措施
1.現場信息確認
1.1 制定信息確認環節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。
1.2 信息確認工作人員選聘及培訓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疫 情防控要求,嚴格選聘信息確認工作人員,并做好相關業務的培訓 和演練。主要以當地招生考試機構工作人員為主,負責考生資格審 查工作的人員必須是思想覺悟高、業務熟練的招生考試機構正式在 編工作人員。參與信息確認工作人員要簽訂《疫情防控承諾書》。 近 14 天有境外或中高風險地區活動軌跡的不得參與信息確認工作。 1.3 信息確認點應選擇在場地寬敞、通風良好、便于疫情防控 和人員疏散的場所。 1.4 信息確認點要配備充足的防護設施和防護用品。按每人每 半天 1 支的標準為信息確認工作人員配備口罩,并配備數量充足的 速干手消毒劑、含氯消毒劑、季銨鹽類消毒劑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劑; 同時還需配備一定數量工作服、一次性工作帽、一次性手套、防護 服、防護面屏或護目鏡、工作鞋等。 1.5 設置體溫檢測點和健康碼掃描點。各信息確認點要在入口 處設置體溫檢測點和健康碼掃描點。檢測點要根據當日預約人數設 立充足的檢測通道,對所有進入信息確認點人員進行體溫檢測。同 時,設置體溫異常者復檢室等,供待檢人員做受檢準備以及檢測短時休息調整使用。
1.6 考生進入信息確認點要嚴格遵守防疫要求,佩戴口罩,接 受體溫檢測。要嚴格控制人員行進速度,保持 1 米以上間隔,防止 人員擁擠。體溫測量、掃健康碼均為正常的,方可進入信息確認現 場。信息確認點入口負責體溫測量的工作人員要佩戴一次性醫用口 罩和一次性手套。 1.7 體溫測量達到或高于 37.3℃,經復檢后仍不合格的,不得 進入信息確認現場。信息確認時出現發熱、咳嗽、乏力、鼻塞、流 涕、咽痛、腹瀉等癥狀,經信息確認點衛生防疫組綜合研判后,按 我省疫情防控要求處理。 1.8 從境外、中高風險疫區回來的考生,須提供近 3 天內核酸檢 測報告,報告為陽性的取消報考資格。 2.試卷的運送、保管、整理、分發等環節
2.1 對試卷運送車輛、試卷保管及整理場所進行徹底消毒,試 卷保密室存放試卷前開窗通風,沒有窗戶的保密室可采用風扇等設備加強機械通風。 2.2 參與試卷運送、保管、整理、分發等環節的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防疫要求,具體辦法參照信息確認及組考疫情防控要求實施。 2.3 重大情況及時報告。 3.考前準備
3.1 制定考試組考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。 3.2 對所有考試工作人員進行健康狀況監測。考前 3 天內有發熱癥狀的不得參與考試工作。考前 14 天內有境外、中高風險地區 活動軌跡的不得參與考試工作。 3.3 科學設置考點、考場
3.3.1 科學安排考點。考試必須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 進行。各地要科學安排考點,最大限度地減小考生流動范圍。 3.3.2 設置體溫檢測點和健康碼掃描點。各考點要在考生和考試 工作人員進入考點的入口處設置體溫檢測點和健康碼掃描點,根據 考點考生人數設立充足的檢測通道,對所有進入考點人員進行體溫 測量和健康掃碼。同時,設置體溫異常者復檢室等,供待檢人員做 受檢準備以及檢測不合格人員短時休息調整使用。 3.3.3 準備備用隔離考場。原則上每 30 個考場設 1 個備用隔離 考場(每考點不得少于 2 個),備用隔離考場布置按照標準化考場 的要求執行。備用隔離考場應設在獨立的隔離區域,選擇通風良好、 相對獨立的教室,并從考點入口處開始設置專用防疫特殊通道,隔 離考場考生進入考點后全程不得與其他考生接觸,避免交叉感染。 配備速干手消毒劑、個人防護用品等,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潔。監 考員和工作人員要具備防疫條件。備用隔離考場應做明確標識,在 外圍設置警戒線。 考試當天有發熱、咳嗽等呼吸道癥狀者,須安排在備用隔離考 場考試。每個隔離考場原則上不超過 4 名考生。當備用隔離考場不 夠用時,在不影響考生正常考試的情況下,經綜合研判風險后,可適當增加考場人數,但考場座位橫向、縱向間距均不小于 2 米。
3.3.4 準備充足的防護設施和防護用品。各考點設衛生防疫室。 各考點需要配備口罩(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)、一 次性手套、水銀體溫計、手持式體溫檢測儀等。有條件的,可配置 大通量無接觸體溫檢測設備。各地要按每人每半天 1 支的標準為考 試工作人員配備口罩;按每生每天 1 支的標準為考生準備考場使用 口罩,并為每個考場準備一定數量的備用口罩。要配備數量充足的 速干手消毒劑、含氯消毒劑、季銨鹽類消毒劑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劑。 備用隔離考場除上述物品外,還需根據備用考場和工作人員數 量,準備工作服、一次性工作帽、一次性手套、防護服、醫用防護 口罩、防護面屏或護目鏡、工作鞋等。 3.3.5 布置考場。低風險地區,考場按每場 30 人擺放桌椅,考 生座位橫向間距 80 厘米以上,縱向間距根據考場實際面積盡量增 大。中高風險地區考場內座位設置前后左右均應保持大于 100 厘米 的間距(考場安排考生人數可低于標準化考場要求)。考場門口走 道劃 1 米間隔線,供考生排隊入場時保持間隔使用。 3.3.6 設置引導牌和考場分布圖。各考點在考點入口處、考場通 道設立醒目明了的指示引導牌,方便考生有序進場。各考點要在適 當位置設置數量充足的考場分布圖展板,方便考生了解考場位置, 防止考生扎堆聚集。 3.4 擴大考點外警戒范圍。為有序組織考生測溫進入考點,防 止出現人員聚集,在考點周邊設立警戒線,根據考點周邊實際和考生人數情況,擴大警戒區域范圍,僅限考生、考試工作人員進入。
4.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進入考點、考場
4.1 所有人員必須接受體溫檢測并掃描健康碼??忌诮?/span>受體 溫測量時須有序進行,嚴格控制人員行進速度和間距,防止人員擁 擠。 所有考生、考試工作人員體溫低于 37.3℃方可進入考點。考生 第一次體溫測量不合格的,先安排在體溫異常者復檢室適當休息 后,使用水銀體溫計進行復測,如仍然異常,由專人引導,通過專 用防疫特殊通道進入備用隔離考場考試。考試工作人員復測后體溫 仍然異常的,不允許進入考點,應及時更換備用工作人員。 從境外、中高風險疫區回來的考生,須提供近 3 天內核酸檢測 報告,報告為陰性的方可進入考場。 4.2 防護和消毒要求
4.2.1 關于防護。普通考場的考生在進入考場時要摘掉口罩并放 置在考生物品存放處,入場就座后可自主決定是否需佩戴口罩,如 有佩戴需要,可向監考員申領考場使用口罩,每場考試結束后要將 考場使用口罩放置在座位上,不得帶出考場,考生自備口罩不得帶 入考場。備用隔離考場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。考點入口負責體溫 測量的工作人員要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。普通考場監 考員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,隔離考場的監考員及工作人員需穿 戴工作服、佩戴醫用防護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,必要時可穿戴防護 服。 4.2.2 關于消毒。考前,考點要在當地衛生健康部門、疾控機構指導下,指定專人對考點、考試場所、通道、區域、桌椅以及電腦、 金屬探測儀、身份驗證儀等設備進行清潔消毒, 明確張貼完成標識。 所有考點考前 1—2 天要進行至少一次徹底的衛生大掃除和至少一 次預防性消毒,消毒后要進行通風。考生、考試工作人員進入考場 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劑進行手消毒或者洗手。低風險地區在每天考試 結束后,要對普通考場做一次預防性消毒;中高風險地區要在每科 目考試結束后對普通考場做一次預防性消毒。 隔離考場要在每科目考試結束后做一次預防性消毒。隔離考場 考試的考生如出現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,應由專業人員及 時做好考場的終末消毒。其他情況,隔離考場可按如下方式進行消 毒:加強對門把手、桌椅等物體表面的清潔消毒,每科考試后,可 用有效氯 500mg/L 的含氯消毒劑進行擦拭,或用有效的消毒濕巾擦 拭。 5.考試結束
5.1 考生散場時要按監考員的指令有序離場,不得擁擠,保持 人員間距。考點可安排各考場錯峰離場。備用隔離考場考生散場時 要引導考生走專用防疫特殊通道有序離場。 5.2 監考員在考務辦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試材料,不得擁擠,保 持人員間距。 5.3 隔離考場考生全部考試科目結束后 1 天內,由當地招生考試 機構會同衛健部門組織考生進行核酸檢測。 5.4 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的考生試卷、答卷、草稿紙、物品等應在衛生健康部門、疾控和醫療機構指導下,單獨記錄,按照考務 要求完成保密封裝后,用防水、防滲漏的密封塑料袋二次封裝,密 封塑料袋用酒精噴灑或含氯消毒劑擦拭消毒后上報,保密室專柜保 存。待考生核酸檢測結果明確后,再對保存的考生答卷等進行分類 處理。核酸檢測結果陰性的,可按正常流程處理;核酸檢測結果陽 性的,要采用不影響答卷字跡的方式消毒,消毒后按正常流程處理。 建議消毒方式:采用過氧乙酸或者環氧乙烷氣體熏蒸,過氧乙酸用 量 1g/m3,熏蒸 1h~2h;或使用環氧乙烷消毒柜,按照規定程序消 毒。消毒處理過程中工作人員應穿戴工作服、醫用防護口罩和一次 性手套等。 6.考試過程中異常情況處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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